從早至1637年的鬱金香狂熱、1720年的南海泡沫、1837年經濟大恐慌、1907年銀行危機、1929年股市大崩潰、1987年黑色星期一、1994年墨西哥金融危機、1997年東南亞金融危機到2007年美國次貸危機,每一次金融危機,不僅僅會使金融指標(如:短期利率、貨幣資產、證券、房地產、土地價格、商業破產數和金融機構倒閉數)出現急劇惡化,伴隨而來是往往是整個區域內企業大量倒閉,失業率提高,經濟總量與經濟規模的大幅縮減,有時甚至伴隨社會動蕩或政治動蕩。因此,在經濟全球化加速發展的今天,在國際金融動蕩常態化的今天,金融安全已成為世界各國國家安全戰略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一、中國的金融安全現狀
所謂金融安全(Finance Security)是指一國能夠抵禦內外衝擊,保持金融製度和金融體係正常運行與發展,即使受到衝擊也能保持本國金融及經濟不受重大損害,如金融財富沒有大量流失、金融製度與金融體係基本保持正常運行與發展的狀態,維護這種狀態與能力和對這種狀態與維護能力的信息與主觀感覺,以及這種狀態和能力所獲得的政治、軍事與經濟的安全。
中央編譯局的曹榮湘研究員是中國較早的係統地研究經濟安全的專家,根據他提出的四個金融安全的基本指標來看,中國的金融安全目前尚處於一個基本安全的狀況。
二、中國的金融安全正麵臨越來越大的挑戰
但是,由於中國金融業開放程度有限,資本項目的管製使得曆次世界金融危機的影響通過金融渠道傳導至中國實際上是大打折扣的。隨著全球金融一體化程度的加深和資本賬戶的逐步開放,中國的金融安全今後麵臨的挑戰隻會越來越嚴峻。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估計,目前國際金融資產帶有遊資性質的短期資本已經超過10萬億美元,每天有約1萬億美元的遊資在全球資本市場上虎視眈眈尋找獵物。近年來大量國際資金以種種形式衝入中國市場,正對cq9电子平台的金融體係產生著巨大的衝擊,可以說中國未來的金融安全狀況不容樂觀,並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麵:
1、金融法律法規有待健全。金融法律、法規是實施金融監管、保障金融安全的法律依據,也是金融監管規範化、法製化的根本保證。近年來,我國頒布了《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保險法》、《證券法》等一係列金融法律,在實踐中起到了積極作用,但是這些法律文件基本上都隻是一些很薄的小冊子,對很多法律漏洞不能精確地涵蓋堵塞,無法成為麵對許多國際金融問題的有效的法律武器。
2、國際金融地位有待提高。由於我國的金融市場起步晚、起點低,在經常是多個市場聯動的國際金融領域中,基本上沒有話語權。在這個突發事件頻繁發生的世界,中國國內的交易市場正在成為國際市場的影子市場,國內交易所的一些獨立的價格變動,往往成為國際炒家跨市套利的工具,無法培育有國際影響力的獨立的價格發現功能。
3、金融機構力量有待加強。從金融國際化進程的實際情況來看,我國目前金融管理機構的管理模式、人才隊伍、技術手段等都與現代金融監管的要求有一定差距;我國傳統金融企業的運營模式在同國外先進的金融營運模式的競爭中明顯處於下風;尚未完全脫奶於政策關照的國有商業銀行係統盡管業務規模龐大、分支機構眾多,但在服務質量、工作效率、經營能力、技術條件等方麵與世界上實力雄厚的大銀行相比仍處劣勢。
4、金融監管機製有待完善。目前外國大量的熱錢正在湧入中國,這些“熱錢”不僅衝擊著我國正常的金融秩序,增加了宏觀金融調控的難度、降低了貨幣政策的有效性,對國內久居不下的通貨膨脹率起著推波助瀾的作用,從而對社會的穩定構成嚴重威脅。而最令人不安的是,我國現在的金融監管機製在應對這些衝擊時十分被動,從貨幣的投放來看,目前中國的貨幣大部分不是央行主動投放的。而對於一些披著合法外衣的套利貿易,更是束手無策。
三、對加強金磚國家金融合作機製的具體建議
隨著軟、硬實力的迅速提升,新興經濟體對西方主導國際體係、壟斷國際話語、掌控國際大局開始形成全方位的製約與挑戰,而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金磚國家”合作機製的建立。
從2006年舉行首次外長會晤,“金磚國家”初步形成以領導人會晤為主渠道,以安全事務高級代表、外長、常駐多邊組織使節會議為輔助,以智庫、工商、銀行等各領域合作為支撐的多層次合作架構。2011年4月,在中國三亞舉行的金磚國家合作機製第三次會議,接納南非為該機製正式成員,標誌著金磚國家集團已成為一個開放性的國際機製。目前金磚國家國土麵積占世界領土麵積27%,人口占世界的42%,2010年五國國內生產總值約占世界總量的18%,貿易額占世界的15%。五國中的俄羅斯和中國都是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巴西、印度、南非目前都是非常任理事國。世界輿論普遍認為金磚國家合作機製將在國際政治經濟事務中發揮更為重要的作用。
金磚國家合作機製建立以來,通過成員國協調立場、共同行動,在一些重要國際經濟事務中取得了重要成果。2010年,金磚國家和其他國家推動二十國集團成為國際經濟協調與合作的主要平台;同年,金磚國家共同推動了世界銀行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改革,“金磚國家”在世界銀行的投票權大幅增加至13.1%,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份額達到14.81%。毫無疑問,借助金磚國家合作機製應對中國的金融安全問題,將會是一個非常值得實踐的領域:
1、確立金融合作目標。金磚國家要製定明確清晰務實可行的金融合作路線圖,近期合作目標的重點在於加強各國金融領域的信息交流、人員培訓,建立各國金融領域的交流機製和平台。中期合作目標的重點應在促進區域貿易和投資的便利化進程,如擴大本幣結算、推動資本市場合作、完善貿易信用保險機製、建立信用評估機製和投資擔保機製等;長期合作目標的重點在於建設金融合作機構,建立健全反洗錢合作係統、金融風險監控以及危機援助機製。
2、成立金融合作機構。金磚國家應盡快成立專門研究金融安全的合作機構,為金磚國家決策者提出切合實際的金融風險防範措施和金融安全政策,並製定出國際化的標準來衡量執行的情況。條件一經成熟,金磚國家應盡快建立合作金融組織——金磚國家合作銀行。該合作銀行的初始資本應主要來源於成員國政府的財政投入,銀行成立後,運作資金可以依靠吸收公眾存款、發行金融債券以及向其它國際資金機構借貸等途徑。金磚合作銀行在成立之初應由政府主導,經營相對穩定之後,政府可以逐漸撤出資本和管理(但要保留政府信用擔保機製)從而成功過渡到商業化經營和管理。
3、建立貿易清算支付體係。建立貿易清算支付體係可以促進金磚國家貿易投資便利化以及金磚國家內部的經貿合作。金磚五國都是貿易大國,也都是出口大國,但是目前五國之間的貿易結算80%是利用美元,企業因此而承擔著相應增加的貿易成本以及較大的匯率和利率的風險。金磚國家銀行之間要通過擴大本幣結算規模,建立代理行關係,拓展信用證、保函和托收等業務來逐步完善貿易清算支付體係。當然貿易清算支付體係的建立更需要金磚各國的中央銀行加強合作,並實行一些保證結算的措施,如設立清算基金。而且要遵循循序漸進的原則,從雙邊到多邊逐步推進。
4、推動資本市場合作。金磚國家應在銀行合作機製框架內穩步擴大貸款服務規模,讓各成員國相互進入彼此的金融和資本市場,充分發揮各自的比較優勢,利用本地貨幣發行債券和企業上市,逐步建立起一個更為開放和更有效率的金磚國家體係內的金融服務體係;在開始階段,可以考慮建立起一個政府信用擔保、市場化運作的大型項目融資安排機製,推動金磚國家在能源、低碳、基建等方麵的重大戰略項目上的投融資合作。
5、聯手改革國際貨幣體係。金磚國家代表的是新興經濟體和發展中國家的利益,對在世界格局多極化和經濟轉型的重要時期在國際舞台上爭取更多發言權和決策權是曆史的大勢所趨。金磚國家要以共同的立場,支持國際貨幣體係改革,逐步建立起以去美元化為目標的穩定、可靠、基礎廣泛的新國際貨幣儲備體係。如在特別提款權一籃子貨幣的組成問題上、在IMF新總裁人選的問題上、發達國家超級寬鬆政策、財赤危機以及國際資本無序大幅流動等問題上都應該爭取用同一個聲音說話。
四、結束語
經濟全球化、金融自由化是一股不可阻擋的世界潮流,金磚國家內部不但具有明顯的比較優勢,而且具有很強的互補性,建立健全金磚國家之間的金融合作機製,既是適應金融自由化的世界潮流,又有利於確保金磚國家本身的金融安全和國家利益不受損害。
當前,全球流動性過剩問題突出,金磚國家都麵臨著國際資本流入管理、本幣升值和通脹的壓力,成員國以“可操作性強、見效快、敏感性低、共識多”7的金融領域為合作的主要切入點,再逐步將合作範圍擴大至能源、貿易、農業、糧食安全等領域,不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從長遠來看,我國在致力於加強金磚國家金融安全領域合作的同時,也應有意識地把這種合作向經濟、政治甚至軍事合作的方向引導,致力於把金磚集團發展成實體性的國際組織,使之成為我國在繼上合組織之後的另一國際舞台新基石,從而把中國不斷增長的經濟力量,轉換為更大的地緣政治影響力,為維護世界和平與穩定、為世界多極化做出一個負責任的大國應有的貢獻。
(作者:BINCHINA/CQ9电子國際經濟協會)